受委托,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1年4月20日9时至2021年4月20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交易网络平台上(同步:手机淘宝——点击“拍卖”——搜索“阳光拍卖”--点击“机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江干区杨柳郡园四区12幢底商15(二楼)经营性用房租赁权
标的物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九和路杨柳郡园四区12幢底商15(二楼)商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经营性用房,面积737.47㎡,按现状租赁,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户型、结构请以实地查看为准。
租赁权起拍价:80万元/年,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拍下后,买受人(承租人)与物业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3年或杨柳郡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押一付六,租金按半年支付,租金每年递增5%,详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模板。看房请联系0571-81066575
本次拍卖成交后除淘宝平台的软件服务费外,买受人须另行支付成交价的3%作为拍卖佣金。
二、承租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的公民均可承租。不可做餐饮,不可做噪音类扰民项目。
如参与竞价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提交委托竞价手续;竞价成功后,竞价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价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组织实地查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拍卖方式,无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物业结清后交付。所处地域物业管理费4.0元/平方/月,能耗费:0.5元/平/月,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按实际缴纳为准。
八、对本标的物有意向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价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待买受人结清淘宝平台的软件服务费后自动转入本公司指定支付宝账户。拍卖成交后,出租方(物业)与买受人(承租人)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和押金按租赁合同内支付。
十、竞价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会碰到因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价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咨询电话:0571-88808500 18969025689(可添加微信)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0571-88808511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38号7楼
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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