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拍卖】杭州萧山经济开发区国有土地及厂房,整体带租转让-j9九游会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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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拍卖】杭州萧山经济开发区国有土地及厂房,整体带租转让
起拍价:¥13770万
起拍时间:2021-11-09 11:00
网拍平台:
咨询电话:0571-88808500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春潮路91号1幢、2幢、3幢高新十路118号国有土地及工业厂房,整体转让

 该标的物座落在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知行路与春潮路交叉口,标的物有:综合楼1幢,七层,建筑面积7369.66㎡;3号工业厂房1幢,五层,建筑面积5197.09㎡;2号工业厂房1幢,五层,建筑面积5204㎡;高新十路118号工业厂房1幢,证载8层,另有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16698㎡。其中,2号3号厂房间钢棚及简易仓库1处,一层,建筑面积370㎡(无权证)、传达室1间,一层,建筑面积37㎡(无权证)及厂区大门一处。以上系整体拍卖。

房屋产权证号

名称

设计用途

结构

总层数

证载建筑面积(㎡)

浙(2021)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87899号

综合楼

工业附房

钢混

7

7369.66

浙(2021)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87901号

3号厂房

工业厂房

钢混

5

5197.09

浙(2021)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87900号

2号厂房

工业厂房

钢砼

5

5204.00

杭房权证萧移字第16443946号;杭萧开国用(2016)第更002号

高新十路118号

工业厂房

-

8

16698.00

2号3号厂房间钢棚及简易仓库

-

钢棚及砖混

1

370.00

传达室

-

砖混

1

37.00

-

电动门

-

-

-

-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及实际为准。标的物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等有关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拍卖标的物中存在无证建筑及附属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被强制拆除的风险,拍卖人和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标的物所在地介绍

萧山经济开发区的桥南区块,规划面积18.8平方公里,紧靠杭甬高速公路入口,距萧山城区及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各5公里,交通便捷,基础设施实现"八通一平",生活配套齐全,是工业、科研、金融、三产服务的投资热点区块。

公路:紧依上海-杭州-宁波和杭州-金华-衢州高速公路。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与沪杭甬、杭浦、杭千、杭徽、杭宁、杭金衢、机场高速相连,三小时内可达长三角15个中心城市。

铁路:浙赣铁路、沪杭甬铁路穿境而过;沪杭高铁,用时仅45分钟。

水路:距上海港180公里,宁波港145公里;经钱江通道至乍浦港仅约70公里。杭州唯一的3000吨级出海码头已在建设中,年货物吞吐量为1500万-2000万吨;京杭大运河连接北京和杭州,通过杭甬运河可直达浙东地区(500吨级)。

机场:离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仅10公里。

地铁:杭州地铁一号线和二号线均穿过萧山和市北区,六号、七号、八号线终点均在江东新城。

亮点

厂区配套设施较为成熟、交通便利,租金收益稳定

拍卖公告

受所有权人委托,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1年11月9日11时至2021年11月10日11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交易网络平台上(同步:手机淘宝——点击“拍卖”——搜索“阳光拍卖”进入“机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春潮路91号1幢、2幢、3幢高新十路118号国有土地及工业厂房,整体转让

 该标的物座落在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知行路与春潮路交叉口,标的物有:综合楼1幢,七层,建筑面积7369.66㎡;3号工业厂房1幢,五层,建筑面积5197.09㎡;2号工业厂房1幢,五层,建筑面积5204㎡;高新十路118号工业厂房1幢,证载8层,另有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16698㎡。其中,2号3号厂房间钢棚及简易仓库1处,一层,建筑面积370㎡(无权证)、传达室1间,一层,建筑面积37㎡(无权证)及厂区大门一处。以上系整体拍卖。

房屋产权证号

名称

设计用途

结构

总层数

证载建筑面积(㎡)

浙(2021)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87899号

综合楼

工业附房

钢混

7

7369.66

浙(2021)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87901号

3号厂房

工业厂房

钢混

5

5197.09

浙(2021)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87900号

2号厂房

工业厂房

钢砼

5

5204.00

杭房权证萧移字第16443946号;杭萧开国用(2016)第更002号

高新十路118号

工业厂房

-

8

16698.00

2号3号厂房间钢棚及简易仓库

-

钢棚及砖混

1

370.00

传达室

-

砖混

1

37.00

-

电动门

-

-

-

-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及实际为准。标的物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等有关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拍卖标的物中存在无证建筑及附属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被强制拆除的风险,拍卖人和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提醒:

1. 该标的物目前存有租赁,带租整体转让,综合楼、2号厂房和3号厂房合计租金400万元/年;高新十路118号厂房目前主要用于仓储和宿舍,合计租金约500万/年,其中门牌东501室、东819室、西603室这三处房产均已出售,因无独立产权证及历史原因,实际以长期租赁的形式体现,租赁期限至2053年8月12日止,即无租金收益和使用权,另外门牌为南801室因租赁纠纷尚未解决,在委托方处存有200万押金,待租赁解决腾空交付后,届时由委托方退回该笔押金并交付使用权,成交后委托方需与买受人就此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保买受人合法权益;(以上租金以租赁合同为准,详情请咨询15356813187)

2. 标的物存有贷款,委托方要求从成交款项中支出来归还该笔贷款,如有异议,请慎拍;

3. 产权证与实地现状存有差异,实际使用面积大于产权证登记面积,以实际实物交付为准,委托方要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过户困难或不符合消防、开发区和土管等相关部门要求而延迟付款或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视为悔拍,按淘宝规则及拍卖法来处置竞买保证金;

4. 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请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竞买人在开拍前一天到拍卖公司办理优先购买手续,不予办理,视为放弃优先权。

 起拍价:13770万元,保证金:8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本次拍卖成交后需另行阿里淘宝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和推广费。

二、竞买人条件:信誉良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具备园区规定的资格或者入园条件,并符合对应的亩产要求,详情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萧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提交委托竞买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组织实地查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拍卖方式,无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前期的测绘费用等。

有关税费、规划、环保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发改、规划、环保、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竞买人是否符合各项过户、许可、登记等条件,由竞买人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待买受人付清淘宝平台的软件服务费后自动转入本公司支付宝账户。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与买受人至指定银行开立共管账户,并在30日内将成交款汇入共管账户内,待过户完毕后,买受人结清拍卖佣金后2日内拍卖人原路无息退回竞买保证金。

 十、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会碰到因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咨询电话:0571-88808500   15356813187(可添加微信)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0571-88808511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38号7楼

 

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拍卖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信誉良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具体咨询萧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入园相关政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提交委托竞买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如遇法院查封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拍卖标的物无法完成正常的过户手续,除阿里淘宝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和推广费不得退还外,拍卖人向买受人无息退还竞买保证金。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80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80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待买受人付清淘宝平台的软件服务费后自动转入本公司支付宝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亲自到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38号7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与买受人至指定银行开立共管账户,并在30日内将成交款汇入共管账户内,待过户完毕后,买受人结清拍卖佣金后2日内拍卖人原路无息退回竞买保证金。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经委托人同意后,拍卖公司将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按淘宝规则《商业资产买家成交违约措施公告》及《拍卖法》来进行处罚。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去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请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公司予以协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有关过户、税费、规划、环保、物业水电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的税务、发改、规划、环保、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了解确认。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淘宝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公司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资产处置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公司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公司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88085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808500  15356813187(可添加微信)

                       

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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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38号大光明眼镜七楼
电话:0571-88808500
18969025689(可添加微信)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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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38号大光明眼镜七楼 电话:0571-88808500, 18969025689(可添加微信) 微信公众号: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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